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日期: 2023-07-26 浏览量:247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机构信息

  (1)机构的设置依据及相关情况

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设置依据是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秘发【2020】23 号),属于阜新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级。

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党中央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开展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助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系统。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领域业务技术指导、咨询。组织全市性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专题调查、开展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研究。同时承担全市职业病预防、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及相关质量控制等工作。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民族街4号

  (2)负责人情况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郭勇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吴莹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赵地

  (3)机构基本信息

综合部:负责文电、文字综合、信息、档案、保密、信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种器械、设备、车辆、物资等的采购、储备、管理和维护,负责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参与全市疾病预防监测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参与疾控公共卫生信息资源及大数据建设、应用、管理、服务与共享等工作。

业务管理与卫生应急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评估、报告、应急演练、综合协调及相关工作。编制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工作。负责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维护及监督。参与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战线计划制定、实施、督导与考核等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技术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如新冠肺炎等)报告、应急指挥以及防控处置中的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消毒消杀的统一调度工作。

感染与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部:负责传染病及感染性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疫情分析工作。参与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各级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工作。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及分析评估工作。负责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和全市结核病防治质量控制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如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明原因疾病防控处置中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工作。

检验检测部:负责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检测管理工作。负责致病微生物、毒物、污染物鉴定工作。参与传染病暴发疫情、不明原因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采样与检测工作。负责检验技术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如新冠肺炎等)防控处置中的检验检测工作。

地方病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部:负责本地区地方病的监测、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地方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实施与评估工作。负责寄生虫病分类防制、疫情监测、专题调查工作。负责病媒生物种群生物学、抗药性监测、指导,数据分析及效果评价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源地调查处理及消毒消杀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参与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如新冠肺炎等)防控处置中的消毒消杀工作。

免疫规划部:负责免疫规划综合管理、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等工作。负责全市常规免疫接种率的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测及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艾滋病与慢性病预防控制部:负责艾滋病监测、行为学干预、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及防控效果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死因监测、肿瘤报告、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口腔等慢性疾病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预防、控制和科研工作。负责全市慢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防制策略、防制技术和健康促进的研究与评估工作。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与业务培训及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撰写年度全市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工作。

职业健康部:负责拟定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并协助主管部门实施。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调查及质量控制工作。承担职业病预防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及相关质量控制工作。负责职业性化学中毒和放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公共卫生部:负责生活饮用水、环境性疾病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分析与防控。参与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参与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服务项目

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工作安排,承担重点传染病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结核病防治、死因统计、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制、鼠疫防制、布病防制、疟疾监测、寄生虫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计划免疫、生活饮用水监测、公共场所随机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放射性疾病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理膳食指导、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儿童口腔健康服务等项目工作。

传染病防控

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态的发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处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疫情传播和蔓延。

健康危害因素

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与防控:组织开展监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粉尘、噪声、苯等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防护指导;公共场所致病微生物和微小气候监测;一氧化碳、高温中暑监测工作。

环境危害因素监测内容:粉尘、噪声、苯、铅、高温、一氧化碳等。

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采样工作,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微生物风险进行监测;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

学生常见病相关危害因素控制: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儿童口腔健康服务等工作。

招标采购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

监管处罚信息,包括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由相关主体依法公开。

行风建设

行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23市疾控中心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制度》。

投诉途径

投诉部门电话:0418-2506637

邮箱:chenjiang@fxcdc.org.cn
纠纷处理电话:0418-2506637 

纠纷处理

纠纷处理程序:

  (1)客户投诉。

  (2)受理登记。

  (3)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若投诉问题失实,则根据客户要求反馈结果,并向客户解释实际情况。

  (4)投诉问题属实,向部门领导汇报,按照程序办理,通知涉及单位部门负责人,与客户沟通,并调查核实,认定事实。

  (5)结合实际,做出处理意见。

  (6)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向主管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7)跟踪回访客户满意度。

  (8)将处理的相关信息记录存档。

投诉电话:0418-2506637

健康科普

每年定期开展各项传染病防治宣传活动、预防免疫相关政策知识科普、艾滋病慢病防治宣传、流感预防等健康科普。

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线上线下互动渠道开展。

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250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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