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日期: 2022-01-04 浏览量:429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务接待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五)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办公用房经营权的管理。
  (六)负责市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指导市人大、市政协、法院、检察院、市直独立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
  (八)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市级领导的住房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机要文件传递工作,负责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整体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举办青少年公益性活动,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工作,负责展示妇女儿童发展成果及为其提供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科普教育、展览、竞赛及培训等活动,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科普服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鹏

  联系电话:0418—6225025

  办公地点: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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