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日期: 2022-01-04 浏览量:6910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徐向伟

  联系电话:0418—2825636

  办公地点: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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