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火热进行中 各级经办机构精准发力齐动员

日期: 2022-11-14 浏览量:4219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2023年度阜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已于日前启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工作,阜新市医保中心、各县区医保中心分批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缴费工作。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参保居民可选择多种方式进行缴费。实行一年一次预缴费制,覆盖的人群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持有我市户籍的农村居民,持我市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以及我市范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根据政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二级以上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动态监测范围内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简称“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资助60%,个人承担40%。

参保居民有多种缴费方式可供选择。线上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辽事通APP“社保缴费”均可以进行网上办理;线下缴费可到市税务局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同时,各委托代征银行也提供柜面或手机银行等多种缴费服务。

 

温馨提醒

1、参保人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含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

2、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或规定期限内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后满3个月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今年的集中缴费期为10月下旬至12月20日,请广大城乡居民抓紧时间缴费,以免医疗待遇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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