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2-21 浏览量:18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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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概况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成立于2018年8月,由原环保局和住建局下属6家事业单位整合以及阜、彰两县监测站上收而成。设10个正科级部门。主要承担全市水、气、土污染防治的技术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查,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监督管理,阜彰两县环境监测等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机动车尾气、噪声、光、固体废物、重金属、核与辐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3.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调查研究、技术推广、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方性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效果评估,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转型振兴和绿色发展等决策提供技术服务。

  4.承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公开等工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源调查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减排等提供服务支持。

  5.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参与推进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

  6.承担阜蒙县、彰武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信访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综合部、党群工作部、水污染防治服务部、大气污染防治服务部、生态土壤保护服务部、生态环境评估一部、生态环境评估二部、自动监控与信息服务部、阜蒙县环境监测站、彰武县环境监测站。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

二、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2024年生态中心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x

三、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638.48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8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39万元,无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4.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5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2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车辆数合计为6台,为1台一般公务用车,5台其他用车。占有国有资产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0。
  (六)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4年生态中心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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