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9-08 浏览量:23 来源:阜新微报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借鉴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杭州、成都等城市的立法经验,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本《规定(草案)》。因阜新市交通局对细河区海清路(217省道)重新进行了修复养护,道路设计速度变更为60公里/小时,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海清路的限速值由之前70公里/小时修改为60公里/小时,以下区间测速点位限速值随之修改。
1.海清路新地路口至温泉城高速口路段东向西方向,区间长度2300米,限速60公里/小时;
2.海清路温泉城高速口至新地路口路段西向东方向,区间长度2300米,限速60公里/小时;
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细河区以上2处路段内超速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依法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公示期5日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7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