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2-02 浏览量:193 来源: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四、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政府采购情况
五、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2.实施科学管理水平,进行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科学管理的知识、方法、技能,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
3.依据《指南》和《纲要》精神,不断完善改进教学模式,建构课程体系。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内设办公室、保教室、医务室、教研室、财务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
第二部分 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收支总预算583.9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1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47万元,教育支出增加1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67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幅度0%。
(三)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2024年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机关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占有国有资产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2024年应编制部门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阜新市蒙古族幼儿园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315.38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9.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如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等。
10.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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