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阜新英才”杰出科技创新类人才推荐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2-05-16 浏览量:671 来源: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编辑:机关党委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科发〔2022〕3号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发展,激励广大科技人员更多地投身于科技创新之中,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根据阜委组通字202215号《关于开展第三届“阜新英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阜新英才”杰出科技创新类人才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坚持向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坚持重贡献、业绩、能力的原则;坚持鼓励创新、创造、发明的原则。

二、推荐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中从事技术创新的人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申报的,要以其成果转化所依托的企业为推荐单位;非全职在阜新工作,但项目在阜新,且在阜新工作时间累计满1年以上(每年在阜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科技创新人才。

三、推荐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高,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担当作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25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支柱产业、高新科技产业中,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自主创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重点考察申报人近3年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成长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2.技术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重点考察申报人的科技成果是否转化形成市场竞争力强、推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是否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生态效益;

3.主持研发和实施的项目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推动我市产业升级。重点考察申报人以我市企业为主要创新平台、创新科研成果应用到我市企业、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或依托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本次“阜新英才”中的一个类别,不可重复申报。

2.单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所依托单位依据推荐标准审查核实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对申报材料和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推荐人选相关证书、所获奖项、成果转化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取得的业绩应在三年之内。材料审核通过后,在推荐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向市科学技术局申报。如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五年内市级科技创新类人才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资格审查。市科学技术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了解人选政治素质、创新能力、安全信用、社会贡献等情况。

4.专家评审。市科学技术局组建专家组,召开专家组工作会议,经申请人答辩后定推荐人选名单。名单经单位党组讨论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人选公示。对拟确定为“阜新英才”科技创新类人才的人选,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6.发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阜新英才”科技创新类人才人选名单将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适当形式发布,并给予奖励。

五、申报材料要求

《阜新市杰出科技创新类人才推荐书》《阜新市杰出科技创新类人才推荐汇总表》请在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xin.gov.cn/newsdetail.thtml?id=684350)通知栏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和业绩证明材料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推荐单位骑缝章,装订材料要有封皮和目录,按目录顺序装订。证明材料包含申报人身份证、与所在单位或依托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者合作协议、主要成果及业绩(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等。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请于即日起截止61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5楼人才,电子版提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3273339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推荐现场申报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并保证报送前14天内无境内外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行动轨迹。“阜新英才”科技创新类人才申报如有调整,将在“阜新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程思语   魏雅静             

                  6696011  6323218  18341835858   

  

                         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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