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

日期: 2022-02-11 浏览量:550 来源: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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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负责阜新市供销社直属企业行政管理、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地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并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对烟花爆竹、果品、化肥、农药、再生资源等市场进行管理、整顿。

  4、制定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地区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推动为“三农”服务,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和市场经济发展。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联合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全地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理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财务审计科(资产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

二、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收支总预算385.43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60.1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0.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60.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费用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费用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76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基数结构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2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基缴费增加。

(二)关于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5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5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2.09万元。

(四)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总计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套。

(六)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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