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7-02-15 浏览量:518 来源: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统筹规划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2.负责拟定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统计和煤矿生产调度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对全市地方煤矿的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管;对煤矿企业的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护预案,建立煤炭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受理群众举报,组织对举报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通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情况。
  4.负责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计划的编制;负责全市地方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协调县(区)间煤炭采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全市地方煤炭企业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地方煤层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6.组织地方煤矿相关人员的培训,对煤矿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7.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地方煤矿采煤沉陷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人事培训科、安全监察科、生产管理科、防治地方煤矿采煤沉陷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煤炭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二、阜新市煤炭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4).xls

三、阜新市煤炭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煤炭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煤炭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阜新市煤炭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73.9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6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3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66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煤炭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煤炭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煤炭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4.79万元。  
  (四)阜新市煤炭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煤炭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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