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5-08-03 浏览量:728 来源: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煤炭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统筹规划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二)负责拟定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统计和煤矿生产调度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对全市地方煤矿的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管;对煤矿企业的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护预案,建立煤炭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受理群众举报,组织对举报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通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情况。
  (四)负责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计划的编制;负责全市地方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协调县(区)间煤炭采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负责全市地方煤炭企业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地方煤层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组织地方煤矿相关人员的培训,对煤矿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七)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地方煤矿采煤沉陷防治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煤管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一级预算)
  2、阜新市煤矿安全技术中心(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阜新市煤炭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注:表5(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表6(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因单位无此类收入支出。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决算.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煤炭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年收入:3,908,308.43元  本年支出:3,908,308.43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893,406.64元。占总收入的99.6%。
  利息收入:14,901.79元。占总收入的0.4%。
  (2)本年支出:3,908,308.43元。
  工资福利支出:1,563,685.46元。占总支出的40%。
  商品服务支出:1,438,395.21元。占总支出的36.8%。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894,027.76元。占总支出的22.9%。
  其它资本性支出:12,200.00元。占总支出的0.3%。
  (3)与上年度各项收入支出对比
  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313,242.78元。
  商品服务支出基本与上年持平。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42,449.92元。
  其它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266,105.00元。
  (4)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
  在职职工退休2人,新增全额拨款事业人员4名,经费及办公经费减少,购置业专用设备比上年减少。
  2、年末收支结余情况
  2014年收入3,908,308.43元,支出3,908,308.43元,年末无结余。
  3、资产负债率:97%。资产总额146,234,957.12元,其中:固定资产3,482,475.39元,流动资产142,752,481.73元
  负债:其它应付款:142,752,481.73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运行维护费8.01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0.5万元,下降6%,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煤炭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7万元,与2013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煤炭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