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国资委201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4-08-04 浏览量:1069 来源:阜新市国资委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拟订市财政发展规划,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市、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监督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并管理采购代理机构。

  8、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研究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管理。

  9、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的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13、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拟订全市会计管理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代表市政府向   部分市直国有企业(含控股企业)派出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监事;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17、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属国有企业、部分经营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草案,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组织收缴;对国有企业遗留债权的追索实行监管,对不良金融债权进行打包回购和处置,对涉债资产实行监管;对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18、负责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市国有煤矿关闭破产领导小组、市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集体企业资产进行监督和指导,指导集体企业的改革及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等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国资委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为阜新市国资委本级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国资委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2013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xls

     2013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2013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xls

     2013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国资委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6.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5.9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1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305.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5.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  

  2.项目支出200万元,作为财政的专项拨款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16万元  

  主要是行政运行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国资委2013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5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97.2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7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97.2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94.2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03.0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等其他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8万元。201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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