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常见问题解答(2026年9月版)

日期: 2026-09-24 浏览量:56 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责任编辑:王月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Q1:在填制原产地证书时,商品信息中的FOB金额栏目是否必填?

  自9月26日起,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中申报端商品FOB金额栏目为必填项。该栏目对应币种须与发票币种保持一致,且证书项下全部商品FOB金额合计值,不得超过证书总FOB金额填报数值。

  Q2;企业收到“企业信息中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营业执照不一致,请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的站内信提醒,应如何处理?

  当企业收到上述站内信提醒后,应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及手签员管理”模块,修改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签证机构审核。企业在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中所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中文名称等信息须与营业执照一致,上传的公章须清晰可见。

  Q3:打印证书时或在站内信中,收到“企业核验状态异常,无法继续办理。请联系所属贸促会完成企业信息核验”提醒,应如何处理?

  如“企业信息管理”模块中,复核状态为“未核验”的情形,企业可联系所属签证机构尽快完成核验工作。

  如“企业信息管理”模块中,复核状态为“核验拒绝”的情形,应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及手签员管理”模块,修改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签证机构审核。待签证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办理业务。

  Q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自行修改吗?

  如复核状态为“核验拒绝”,企业可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及手签员管理”模块,修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目应如何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数字身份证”,为18 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组合。企业应对照营业执照,如实在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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