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7 浏览量:937 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责任编辑:王月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授权法规,更新了《欧盟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EU)2021/821附件I中的两用物项清单(“欧盟两用物项清单”)。
欧盟两用物项清单每年更新1次,以确保其符合包括瓦森纳安排、导弹技术控制制度、核供应国集团和澳大利亚集团在内的多边出口管制制度。该授权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的次日生效,预计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发布。
此次修订将欧盟两用物项清单的附件I替换为最新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包括对某些技术定义、控制参数和描述的更新。这些修订旨在为两用物项提供更精确的定义和控制机制。多个类别的物项发生了变化,包括以下内容:
第0类(核材料)
包括重水生产工厂及相关设备的规格变更;
第1类(特殊材料)
包括复合材料结构规格和镀铂催化剂的更新;
第2类(材料加工)
包括振动测试系统和有毒气体监测器的澄清;
第3类(电子产品)
包括各种电子元件频率阈值的修改;
第5类(电信和信息安全)
包括与密码学相关的定义和规格的某些更新;
第6类(传感器和激光器)
包括许多技术规格更新,特别是声学系统和光学设备;
第7类(导航和航空电子)
包括某些小的更新和澄清;
第8类(海洋)
包括水下/潜水器及推进系统规格的某些变更;
第9类(航空航天和推进)
包括火箭推进系统及相关组件规格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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