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18 浏览量:554 来源: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各市专家做客情况
地区 | 做客部门 | 姓名 | 专家职务 | 接听量 | 解答量 | 转办量 |
阜新 | 市住建局 | 刘 振 | 房管科四级主任科员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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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李继常 | 法规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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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慧 | 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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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阳 | 普招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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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吉 | 行政审批科(人事科)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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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典型案例及工作经验
1. 西华园小学现在已与其他学校合并,孩子家所住地址为原来的西华园小学学区。问孩子上学的学区对应哪里?
答:西华园小学的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海州区教育局。此问题需要咨询海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予以解答,咨询电话号码为:2826934。
2. 孩子户口与母亲和外祖父在一起,所居住的房产也是外祖父名字,将来上学是否可以走此处房产户口的学区对应的学校?
答:孩子上学需要随监护人的房产、户口,如果与母亲在一起和外祖父一个户口,房产证是外祖父母名字,那么需要孩子父亲、母亲两名监护人的名下无房,这种情况在孩子入学报名时父母若能提供无房证明,孩子可以在外祖父房产对应学区入学。
3.我没有享受到服务或者房屋空置没人住,可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答: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但是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提到,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实际出发,物业服务企业不会因为你不居住而减少物业保洁、保绿、保安等方面的投入,所以您需要缴纳空置房的物业费。
三、活动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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