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29 浏览量:76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机动车尾气、噪声、光、固体废物、重金属、核与辐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三)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调查研究、技术推广、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方性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效果评估,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转型振兴和绿色发展等决策提供技术服务。
(四)承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公开等工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源调查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减排等提供服务支持。
(五)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参与推进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
(六)承担阜蒙县、彰武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信访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86.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52.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2.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2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03%。主要是项目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88.72万元,降低58.58%,主要原因:中心原有8家参公单位于2020年一季度末转出至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中心只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
(二)支出总计486.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59.3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3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5万元。
2.项目支出27.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65%。主要包括细河流域和养息牧河溯源、细河三个水质监测站改造等项目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55.33万元,降低53.28%,主要原因:中心原有8家参公单位于2020年一季度末转出至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中心只需负责事业编制人员及公用经费,其相应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末无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33.3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2021年度财政收回未完成项目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39万元,项目支出27.5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5.33万元,降低53.28%,主要原因:中心原有8家参公单位于2020年一季度末转出至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中心只需负责事业编制人员及公用经费,其相应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万元,占2.98%;节能环保支出440.66万元,占90.51%,住房保障支出31.71万元,占6.5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单位离退休14.5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采暖补贴、遗属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部分监测站退休人员划拨至中心,中心追加其采暖补贴经费。
2.节能环保支出440.66万元,具体包括:
主要是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中心新考入员工5人,追加其工资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31.7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1.71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是2021年度中心新考入员工5人,追加其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6.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压缩支出。比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36.9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调拨至中心一辆轿车,车辆保有量增加,二是随用车年限增长,保养及维修费用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修理、保养、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完成中心日常工作保障及对水、土等业务的巡察;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486.8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86.89万元,自评平均分95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阜新市细河流域水环境监控管理系统能力建设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40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财务人员对于评价的流程不熟悉,在进行绩效评价的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升财务人员的学习意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二是积极向财政部门及业务熟练的单位学习,不断增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阜新市细河流域水环境监控管理系统能力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万元,执行数为3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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