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6-13 浏览量:445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6月8日,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启动仪式在沈阳举行。启动仪式上,集中签署优待证发放合作协议,标志着全省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全面展开。
我省现有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160万余人。优待证是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优待服务的专属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识别身份、落实待遇、服务管理四大功能,承载着国家、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尊崇尊重。
此次制发的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发放。优待证整体设计以红色为基调,以五角星为背景。正面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信息、相片,优待证内部设有两个独立逻辑分区,分别存储对象身份信息和银行金融信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驻辽分支机构为我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证发放合作银行。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制定《辽宁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为最大限度保证优待证申领人及时获得证件,从今年5月起到12月底,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集中受理发放现有退役军人、“三属”优待证。受理、审核、发放优待证工作采取按类别、分时段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2023年以后,实行常态化制发,符合条件未申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三属”,随时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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