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加快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 2022-02-22 浏览量:707 来源: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政策性银行、各大型银行,阜新农村商业银行、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辖区、各领域相关工作实际,高位推进《通知》精神有效落实。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三农”领域金融服务、推动阜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着眼于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筑牢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职能优势,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各县区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在学深悟透“一自三合”金融模式和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成立专班,组织全市65个乡镇,每个乡镇设立一个“一自三合”试点村,拿出实招,全力推进;要加强对试点村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指导,认真做好项目核准、认定、服务、管理等工作。合作银行要做好贷款的审批、投放、回收工作;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放宽贷款条件,为脱贫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村两委、金融助理、包村干部要协助做好贷前贷后管理,确保贷款项目的顺利实施,争取发挥最大效益。4月30日前,各县区要把试点情况形成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和阜新银保监分局。

  三、要总结经验、全力推广。两县要加强领导,稳妥推进,不断探索有效方式,总结有关经验,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协作机制,共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全覆盖”。试点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和阜新银保监分局将组成工作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面督导,并视情对工作进展和完成质量予以通报。

  四、要落实责任、满足需求。各县区要把“一自三合”金融帮扶模式作为积极探索金融支农、助农的有效路子和重要抓手,坚持“责权统一”、“脱贫户受益”、“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明晰责任边界,建立考核体系,加强指导帮助,严防贷款风险,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良性循环,切实提升脱贫户、边缘户防止返贫致贫的内生动力。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如果措施的通知.doc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阜新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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