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02 浏览量:497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近日,省安委会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我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特殊性、严峻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并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做好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区、新建方舱医院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的安全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对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采取远程视频监控、专家远程指导等方式,持续加强对矿山、消防、城镇燃气、渔业船舶、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灾害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和会商研判,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管控期间安全防控应急机制,做好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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