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13 浏览量:766 来源: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防止疫情通过人员流动造成外溢,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现就关于加强离阜人员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阜”规定,因特殊原因确需离阜的,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阜审批手续后方可离阜。离阜审批由个人所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具《离阜人员审批表》,无单位社会人员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负责开具。
2.离阜人员要严格执行阜新市和前往地区各项防疫规定,不得前往国内涉疫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离阜人员出行前,要了解出行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措施,避免盲目离阜。
3.离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管控要求,如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交通疫情检查服务站要加强检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本轮疫情结束。
附件:离阜人员审批表.docx
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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