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助 力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 2020-07-23 浏览量:367 文字大小:

各县(区)民政局、扶贫办、财政局:今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决胜之年。为贯彻落实6月4日全省脱贫攻坚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制定了相关低保兜底保障政策,旨在脱贫攻坚期间,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实现应保尽保,确保更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今年未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一年内可不计算其务工收

各县(区)民政局、扶贫办、财政局:

今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决胜之年。为贯 彻落实64日全省脱贫攻坚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 我市实际,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制定了相关低保 兜底保障政策,旨在脱贫攻坚期间,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兜 底保障能力、实现应保尽保,确保更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 入最低生活保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今年未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 生,一年内可不计算其务工收入。

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 60周岁以上的法定赡养人,除社保养老金外没有其他收入 的,不计算赡养费。

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分类救助标准,在今年提 标后分类救助标准166/月基础上,再提高20%,月分类救 助标准为200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因病无生活自理能力且无残 疾等级证明的特殊困难人员,不考虑其年龄、家庭财产和收 入情况,可按单人户申办低保。

脱贫攻坚期间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种养殖物 和种养殖收益无法明确归属人的,按建档立卡贫困户本人承 诺的归属和收益情况,核算其种养殖收入,符合条件的纳入 低保保障。

进一步加强渐退政策落实,在脱贫攻坚期内,通过 “救助渐退”增强其就业和发展产业的稳定性,实现稳定脱

贫后,按照程序逐步退出农村低保。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 口的渐退期一律延长至20201231日以后。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