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安排情况

日期: 2020-07-01 浏览量:579 文字大小:

建军常务副市长: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要求和省扶贫办主任会议的工作部署,市扶贫办围绕打赢打胜脱贫攻坚这一核心工作任务拟开展以下工作,现将初步计划报告如下:一、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安排全年的核心工作任务是:确保659名绝对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超过4400元的脱贫标准,高质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重点巩固20818名已脱贫但收入低于5000元人口的脱贫成果,确保全市973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

建军常务副市长:

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要求和省扶贫办主任会议的工作部署,市扶贫办围绕打赢打胜脱贫攻坚这一核心工作任务拟开展以下工作,现将初步计划报告如下:

一、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安排

全年的核心工作任务是:确保659名绝对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超过4400元的脱贫标准,高质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重点巩固20818名已脱贫但收入低于5000元人口的脱贫成果,确保全市973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全年的总体思路是:在持续抓好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兜底等扶贫工作的同时,以抽查检查督查为抓手,营造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通过持续不断、细之又细的梳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施4轮检查),补短板、补漏洞,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这一政治任务。

初步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2月上旬,按照国家、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安排和省扶贫办主任会议要求,系统梳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细化工作方案、目标;

2、2月中旬—2月下旬,重点主动分别与“五个一批”成员单位就上年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就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进行充分协商,确定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3、2—3月份,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围绕《辽宁省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和我市的排查方案,完成通过1月中旬排查已完成并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

4、4月份,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进行督查、抽查;

5、4—6月份,重点深入乡镇、村,开展“三落实” 、“三精准”、“三保障”抽查检查,对于新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集中力量整改;对于个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通报的通报;

6、6—7月份,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正式进入全市集中自查自改阶段。届时将充分调动全市各方面的资源,集中力量,按照未脱贫人口、已脱贫但不稳定人口、稳定脱贫人口分类,开展逐户、逐人的排查核实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敦促、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7、7--8月份,开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抽查;

8、9—10月份,配合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11月30前,按计划组织接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考核,同时做好接受国家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全年全市性会议安排计划建议

全市脱贫攻坚会议已于1月17日召开,对全年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短期内召开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的作用不大。但根据省扶贫办主任会议传递出的信息: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初步计划在2月份召开市长、县长再动员、再部署会议;5月份召开巩固扶持21万不稳定脱贫人口会议;6月份召开1.42万人脱贫工作会议。这些会议后,我市都应召开相应的会议落实,相关会议安排需视省工作安排确定。

三、需要建军市长主持召开的会议计划建议

1、建议在2月底或3月初,组织一次会议:专题听取包括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住建局、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民政局等“五个一批”成员单位2020年度围绕“五个一批”中各自承担的工作计划安排情况。

2、建议在4月初前,组织一次“集团帮村”工程推进会议。“集团帮村”是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一项特色工作,通过近几年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力推动,“集团帮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可成为一项可推广可借鉴的扶贫模式。

四、需要市长协助解决的问题

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办按照未脱贫人口、不稳定脱贫人口和贫困人口总数分别赋与20%、30%、50%的权重和各县区各类人口的基数,初步制定了市本级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按照2019年度投入1200万元为基数,2020年市财政初步安排了扶贫投入1565万元,增幅达到30.4%,超过了省政府规定增长20%的刚性要求。但市本级的扶贫投入,初步计划从沈阳定点帮扶阜新的资金中列支。对于这些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范围和监管,需要请市长协调发改、财政部门在资金下摆前予以进一步明确,以便县区按要求严格使用。

五、其它事项

2013年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先后在我市、浙江丽水、广东清远(2013年第一批3家)、江苏宿迁、山东淄博、福建三明(2015年第二批3家),内蒙古赤峰(2019年第三批1家)设立了7个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国家扶贫办每年轮流一个城市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目前除我市和赤峰外均已完成承办任务。省扶贫办建议我市作为首批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应当在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年完成一次工作座谈会的承办任务,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完成国家交给的试点任务。如计划承办,则需春节后向省办汇报,由省办带领我市积极向国家扶贫办申请争取。同时,如承办此项会议,则需提前梳理我市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经验和亮点,夯实改革试验区的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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