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首次获批“地方标准制定权”

日期: 2020-08-27 浏览量:247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字大小:

日前,从省城沈阳传来喜讯,我市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批“地方标准制定权”,这是继沈阳、大连后省内第7个获得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的城市,从而结束了我市没有“地方标准制定权”的历史。

阜新是享誉世界的“玛瑙之都”,玛瑙、钢珠、转向泵、杂粮等独具地方特色的产品,以及长期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积累沉淀的优秀独特工艺技术、社会治理、公共服务领域成功经验和做法,对适合我市地方特色的产品、服务标准的需求日益显现。但是,由于我市没有 “地方标准制定权”,严重制约了地方特色产品、公共服务走出阜新,迈向全国的步伐。市市场监管局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组成专班,指定专人,跑省进厅,全力以赴做好“地方标准制定权”申报工作。积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组织我市相关申报材料、制定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并多次主动与省市场监管局沟通协调,阐述地方标准制定权对阜新招商引资、转型振兴、“六稳”“六保”、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市市场监管局真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良苦用心,深深感染打动了省局相关处室,经过审慎研究,省局本着服务地方,助推发展的原则,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批准阜新拥有“地方标准制定权”

我市获批“地方标准制定权”后,可以根据阜新市情制定符合我市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以及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还可以制定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市级地方标准,对我市标准体系建设,形成一批“阜新标准”具有举足轻重的促进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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