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房屋轮候查封登记服务指南

日期: 2020-05-20 浏览量:255 文字大小:

所需材料:
  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2  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3333008
  监督投诉电话:0418—2101616
  办理地点: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2号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4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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