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19 浏览量:20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指派承办人提供援助)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2915606
监督投诉电话:0418—2915621
办理地点:阜新市细河区育新路9号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507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指派承办人提供援助)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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