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

加强协作配合 彰显法治力量

日期: 2026-09-18 浏览量:9 来源:阜新日报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9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国勇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海州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时羁押室进行实地检查,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关于近两年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总体情况的汇报以及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发言。

  检查组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法律实施的正确方向,坚决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改革系统集成、落地见效,确保司法权依法公正运行,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要深化思想认识,筑牢依法履职的法治根基,纵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把程序规范贯穿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信仰敬畏法治、认同尊崇法治,让法治的力量通过每一次依法办案、每一次公正裁决彰显出来。

  检查组强调,要锤炼业务素质,提升规范办案的专业能力,聚焦实操应用中的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坚持典型案例复盘,坚持高质效办案,夯实依法办案专业基础。要强化部门衔接,构建协同高效的司法格局,牢牢把握“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原则,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全面提升刑事司法质效。要注重人才梯队建设,细化干警权责清单,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和廉政警示教育,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刑事司法铁军。要强化法治宣传,坚持办案与普法深度融合,全方位推进刑事诉讼法宣传普及工作,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淑梅,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参加检查。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班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夏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琦以及市司法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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