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24 浏览量:90 来源:阜新日报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市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年初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建立涉企检查“无事不扰”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目前,按照《方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全市首批2535家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标志着我市在规范行政检查、激发市场活力方面迈出创新一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2535家“白名单”企业涵盖制造业、农林牧副渔等18个行业,目的就是通过构建“无事不扰”包容机制,让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经营当中,为加快全市重点产业、核心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创造更宽松的环境。同时,针对“白名单”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化助企惠企服务,帮助企业做强做大。
《方案》指出,纳入“白名单”的企业需满足三个条件:明确行业领域边界,将不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企业纳入遴选范围;严格信用资质审核,入选企业为近3年连续信用风险通用分类结果为低风险(A类)、无行政处罚记录等失信行为的守法诚信企业;落实免查监管政策,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检查、法定履职情况外,不再对“白名单”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真正实现“守信不扰”。
据悉,入选“白名单”企业严格按照大数据初选、税务审查、部门联审、公开公示、正式发布五个步骤有序推进。每年1月末、7月末集中更新“白名单”,并主动接受群众、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名单真实合规、动态精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工作导向,坚决杜绝“一放了之、监管缺位”。推行“综合查一次”,对投诉举报、案件线索交办、专项检查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确需入“白名单”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的,严格执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机制,并落实好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退出机制,对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白名单”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其移出“白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切实守住监管底线。
为拓宽“白名单”企业准入范围,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信用正向激励作用,打破单一被动遴选模式,针对经济效益较好、发展前景较好、产业带动能力较强或者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企业,开通主动申报通道,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多部门会商联审的方式,优化“白名单”遴选体系。通过差异化、激励式监管,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鲜明导向,助力全市企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优化制度体系建设,梳理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与短板问题,细化完善企业遴选、动态调整、联合检查、退出惩戒等配套细则。全面优化申报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制度落地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差异化监管制度体系。扩大政策覆盖广度,加大“白名单”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企业参与度,放宽优质守信企业准入条件,吸纳更多优质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纳入监管激励范围,扩大守信企业政策红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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