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要点

日期: 2026-05-08 浏览量:46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政策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工作部署,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以全科医生(含乡村医生)为签约服务责任人,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筑牢基层首诊防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优先覆盖重点人群:

  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脱贫人口、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三、签约方式

  1.居民自愿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或村医签订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可按需更换签约医生;

  2.采取集中签约、入户签约、线上签约等方式开展,做到应签尽签、愿签尽签。

  四、主要签约服务内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慢病随访、健康宣教、疫苗接种提醒、妇幼健康管理等服务。

  2.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减少往返就医次数。

  3.便捷就医服务:提供优先就诊、双向转诊、预约分诊服务,协助对接上级医院就诊资源。

  4.个性化健康服务:对失能、半失能、行动不便人群,提供上门巡诊、换药、康复指导等履约服务。

  五、工作目标

  持续提升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签约居民满意度和履约质量,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居民健康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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