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辽宁省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日期: 2026-04-17 浏览量:113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根据2026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2026年度辽宁省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名单》。

  二、体能测评

  考生因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主动放弃,否则后果自负。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为准,不进行复测。体测各项结果均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中组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条件如下:

  1.男子组

项 目

标 准

10米×4往返跑

≤13″1

1000米跑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10米×4往返跑

≤14″1

800米跑

≤4′2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二)测评方法:

  1.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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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测试者采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跑到S2线前(脚不得踩线)用手将竖立的木块推倒后折返,往返跑2次,每次推倒1个木块,第2次返回时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时间。成绩以“秒”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第2位小数非“0”则进1。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2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出发时抢跑;

  (2)折返时脚踩S1或S2线;

  (3)折返时未推倒木块。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受测试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或看到发令信号时开始起跑,跑完相应距离越过终点线后视为完成测试,记录跑完全程时间。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保留小数位,小数位非“0”时则进1。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1次。

  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出发时抢跑;

  (2)出发时脚踩线;

  (3)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3.纵跳摸高

  受测试者赤脚或穿袜,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受测试者屈膝半蹲,双臂后摆,随后双腿蹬地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双臂向前上方快速摆动,举起一侧优势手触摸合格高度的目标物,触摸到相应高度者视为合格。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

  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起跳时双腿有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2)手指甲超过指尖0.3厘米;

  (3)戴手套等其他物品;

  (4)穿鞋进行测试。

  关于怀孕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有关规定:若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并出具三甲医院妊娠证明的,暂不进行体能测评,按规定参加后续考录程序。若考生后续考录环节未发现影响录用的问题,暂缓录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与下一年度报考辽宁省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一并进行体能测评,并作出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备案审批等。

  三、时间地点

  (一)省检察院: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7:30

  联系方式:13904027299

  (二)沈阳地区: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7:30

  联系方式:18640065991

  (三)大连地区: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7:30

  联系方式:17640388935

  (四)锦州地区: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7:30

  联系方式:15204151997

  (五)营口地区: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7:30

  联系方式:15134253701

  (六)辽阳地区: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7:30

  联系方式:13314058078

  (七)铁岭地区: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7:30

  联系方式:15004105685

  (八)朝阳地区: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7:30

  联系方式:13942104023

  (九)葫芦岛地区: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7:30

  联系方式:15642837702

  四、考生递补

  对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程序按照《2026年度辽宁省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执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体能测评递补人员。体能测评递补仅限一次,体能测评递补人员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着运动鞋和运动服;

  (二)考生按照随机编号参加体能测评,不得自报姓名;

  (三)在体能测评的过程中,无论结果是否合格,考生均应到相应登记处登记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离场时,应在引导员的指引下从出口离场,不得滞留。

  附件:2026年度辽宁省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名单.xls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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