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15 浏览量:37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按照《阜新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及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阜农加领办发〔2025〕1号)要求,我市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申报对象
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规模。企业总资产规模8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流通企业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外向型出口创汇企业出口额200万美元以上;
2.企业效益。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70%,主营产品产销率达到80%以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不拖欠工资、不拖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及其他违法违纪经营行为;
3.企业带动能力。企业带动农户数量应达到500户以上。
(三)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向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
4.企业2024年纳税证明材料;
5.能够反映企业联农带农的订单、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
6.企业取得的相关商标证书、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认证等材料;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员:殷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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