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5-15 浏览量:37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按照《阜新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及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阜农加领办发〔2025〕1号)要求,我市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申报对象

  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规模。企业总资产规模8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流通企业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外向型出口创汇企业出口额200万美元以上;

  2.企业效益。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70%,主营产品产销率达到80%以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不拖欠工资、不拖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及其他违法违纪经营行为;

  3.企业带动能力。企业带动农户数量应达到500户以上。

  (三)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向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

  4.企业2024年纳税证明材料;

  5.能够反映企业联农带农的订单、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

  6.企业取得的相关商标证书、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认证等材料;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员:殷福娇

  电话:0418-335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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