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0 浏览量:14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第十一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评定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接受申报材料。8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本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评定工作有关情况,并会同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省长质量奖是辽宁省政府设立的我省质量领域最高荣誉。开展省长质量奖评定,可以为企业树立质量标杆,引导和激励更多组织特别是广大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每两年评定一届,每届获奖数量不超过10个,其中金奖不超过3个,银奖不超过7个。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自2009年起评定,今年已是第十一届,共有72家次企业获奖。
“今年的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评定工作更加注重增强申报企业获得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评定工作将通过强化企业质量第一意识,推动企业主动构建自身管理体系、建立首席质量官和标准官制度、采用现代质量管理工具方法等。重点考察数字赋能和智能制造等要素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中的应用,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评定前,简化申报事项,并帮助企业准备评定材料。评定中,评审专家将从专业角度进行全面诊断,帮助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评定后,面向所有参评组织反馈评审报告,指出其存在问题短板,助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为保证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将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并且省外专家达到2/3以上。
省长质量奖不止于评。我省在全国首创建设卓越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平台,大力推广获奖企业质量管理模式。目前,已建设卓越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平台二期共20家,第三期10家平台正在推进建设中。2024年,创新推广平台组织各类培训活动百余场,组织召开14场卓越质量管理助力产业提升大会,有效带动了我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对企业而言,获得省长质量奖是追求卓越的新起点。“这既是一次全方位的‘体检’,又是一次‘赋能’。”“参评过程价值远大于获奖结果本身。”作为第九届省长质量奖金奖、银奖获得者,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深有感触。
获奖企业作为全省质量标杆,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更要满足高品质要求。我省建立对获奖组织的动态管理制度,及时了解获奖组织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保持荣誉,不断提升改进绩效。获奖组织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或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将提请省政府撤销其奖项。此外,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长质量奖荣誉的,也将撤销其荣誉并予以曝光。
我省欢迎各类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踊跃参评,在角逐荣誉的同时,对标检视自身质量管理水平,培育质量管理人才,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方法,追求卓越质量和创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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