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13 浏览量:562 来源:阜新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 责任编辑:李岩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召开。海州公安分局局长刘文成主持会议,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张皓讲话,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审计组通报了审计结果,对审计整改提出具体要求,海州公安分局局长刘文成就审计整改作表态发言,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就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发表意见。
会议强调,要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场合常抓不懈,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印发的《辽宁省审计机关督促审计整改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历史成因等因素,将审计发现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类,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增强整改的目的性和准确性。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在反馈会议中邀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主管部门,旨在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推动从部门整改到行业领域自查自纠,促进系统治理。
会议要求,海州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深挖问题根源,依据问题类型,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节点化推进,确保按时整改、彻底整改、逐项销号。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指导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并注重从某个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推动从问题整改“小闭环”向制度完善“大闭环”拓展。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情况,对整改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通报,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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