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日期: 2024-04-23 浏览量:3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阜新市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任务已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阜新市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中共阜新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阜新市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2年5月23日-24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汇报、现场实地督导、核查资料等方式,对阜新市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阜新市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长期不正常运行,冲击下游津源生活污水处理厂,导致后者出水长期超标。

  二、整改目标

  确保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一)压实皮革工业园主体责任,强化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万吨/日)运营管理,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前稳定运行,满足津源生活污水处理厂纳水要求,避免对该生活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

  (二)加快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2021年6月底已完成主体工程和设备安装,水解酸化单元已进入调试阶段;2021年9月底完成原厂区生化池东侧改造,11月底完成生化池西侧改造,年底前完成调试工作,每日5000吨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直接排放。

  (三)皮革园区污水不再进入津源生活污水处理厂。

  四、完成情况

  (一)2021年7月19日,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皮革污水处理厂不稳定运行问题,听取皮革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2021年10月29日,区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重点讨论国家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阜新皮革污水厂外排污水严重超标问题,并于当天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环保挂牌督办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阜皮管〔2021〕14号),加快推进皮革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度及调试工作和规范各企业达标排放等问题整改。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1日,皮革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津源生活污水处理厂纳水要求,未对其造成冲击,在此期间,津源生活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无超标情况。

  (二)2021年3月21日,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获批,2021年6月底前,相继完成了三次沉淀池、深度处理间、污泥储池等主体工程和设备安装,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21日调试水解酸化单元,2021年10月中旬完成原厂区生化池东侧改造,2021年11月底完成生化池西侧改造,2021年12月12日整个提标改造工程完成,2021年12月21日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东侧总排口一级A标准调试完成,2021年12月20日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联网申请,2022年3月26日皮革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通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

  (三)2021年4月25日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东排口管线开工建设,2021年7月4日竣工,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一级A标准后经东排口排入细河,不再进入津源生活污水处理厂。

  五、验收结论

  符合验收参考标准,可以履行销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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