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建设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日期: 2024-04-23 浏览量:8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建设任务已整改完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建设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中共阜新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建设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3年3月14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阜新市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未按照国家要求建成投运。

  二、整改目标

  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建成投运。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年底前,完成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沿线拆迁工作。拆迁工作完成后,实施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建设。

  (二)全力配合企业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解决铁路专用线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三)2022年6月底前,完成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验收、开通工作。

  四、完成情况

  (一)2021年8月,完成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沿线违章建筑拆除工作。2021年12月,完成项目轨道铺设和电力设备安装等工作,实现全线轨道联通。

  (二)在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建设期间,阜新市委、市政府及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力配合项目单位,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提供政策支持,保障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开通运营等工作顺利完成。

  (三)2022年7月15日,项目单位会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了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初步验收工作,形成了《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初步验收报告》。

  2023年1月6日,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新邱站阜新金德利热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建线路开通使用的通知》,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于2023年1月10日18时起开通投运。

  五、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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