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日期: 2024-04-23 浏览量:58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任务已整改完成,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中共阜新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2年1月17日-18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汇报、现场实地督导、核查资料等方式,对阜新市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任务(阜新市部分)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2020年4月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高达1900余个,导致全省PM2.5浓度同比上升10微克/立方米。督察进驻期间抚顺市新抚区因秸秆焚烧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60亩,受损林地面积220亩。

  二、整改目标

  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加秸秆离田储运站建设,除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外,提高秸秆离田率。2021年度,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内秸秆全部还田(禁止焚烧),其余耕地秸秆全部离田,年底前完成,消除秸秆露天焚烧隐患。

  (二)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值守制度,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秸秆视频监控设施等加强秸秆火点监控监测,运用好科技手段,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

  (四)开展以综合利用与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为重点包片督查,对秸秆离田不到位、收储不及时、露天焚烧管控不力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督查力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及综合利用责任。

  (五)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将管控政策宣贯到田间地头,营造禁烧舆论氛围。

  四、完成情况

  (一)一是制定文件引领。制定并印发《阜新市2021年净地行动实施方案》《阜新市“净地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阜新市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强化措施保障及督导考核。二是强化督(巡)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成立3个领导包保组,以及3个巡查组,对阜新市各县区开展巡查监督,深入村屯、地块实地查看离田作业情况,针对秸秆离田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认真研判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督导乡镇政府切实担起辖区内秸秆离还田网格化管理、综合利用工作。三是实施网格化管理。阜新市建立秸秆离田网格化管理制度,认真组织秸秆离田工作、加强农机调度,确保田中打包秸秆全部离田。同时,对照秸秆还田台账,开展还田地块日常监管,还田责任落实到人。四是拓宽秸秆利用渠道。阜新市结合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拓宽秸秆“五化”利用技术模式,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落实秸秆收储和加工企业补助政策。同时,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确保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应统尽统。

  (二)阜新市建立了秸秆禁烧管控四级责任联络网格清单,共划分市级网格1个,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为管控负责人;县级网格8个,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为管控负责人;乡(镇)管控网格72个,乡(镇)长为主要负责人;村级管控网格660个,村书记(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在春季和秋冬季两个重点时段,市生态环境系统对铁路及国、省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巡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20人次、执法车辆142台次、巡查里程45000余公里。

  (三)阜新市利用国(省)秸秆焚烧卫星火点监测平台,对平台推送的火点24小时内完成核实工作。利用秸秆高清摄像头实施监控。充分利用10个秸秆焚烧高清摄像头,对海州区下王村、清河门区关家屯、彰武县李家围子村等10个秸秆焚烧火点高发区实施24小时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对监控监测中发现的秸秆焚烧问题及时推送给各县区政府进行现场核实和查处。

  (四)2021年,阜新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2022年秋冬季秸秆焚烧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印发《2021年秋冬季露天焚烧督(巡)查工作方案》。加强对领导包保责任区秸秆焚烧管控的督查和巡查。对7个核实确定的秸秆火点依规进行严肃追责。

  (五)阜新市通过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宣传,以火点高发区大五家子、大固本、紫都台等乡镇为重点,召开专题会议推动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阜新县、彰武县59个乡镇、560余个村实施全覆盖宣传,乡村田间地头悬挂宣传条幅千余条。并在乡村主要路口通过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通过《秸秆禁烧从我做起——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引导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秸秆禁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验收结论

  符合验收参考标准,可以履行销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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