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14 浏览量:241 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责任编辑:王月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山东泉城绿色现代无轨电车示范项目
合同名称:采购130辆6米电动客车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北京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收到亚洲开发银行(ADB)为山东泉城绿色现代无轨电车示范项目提供的融资,并打算将该融资的部分收益用于支付“采购130辆6米电动客车”合同项下的款项。招标对来自亚洲开发银行合格来源国的投标人开放。
2.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以下货物和相关服务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国际竞争性招标将按照亚洲开发银行的“单阶段:一个信封”程序进行,并向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合格来源国的所有投标人开放。
4.只有具备以下关键资质的合格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招标:
4.1 未决诉讼和仲裁:所有未决诉讼和仲裁(如有)均应视为对投标人不利,因此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总资产和总负债之间差额的50%。
4.2 合同经验:在过去3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作为主要供应商成功完成至少1份类似型号纯电动客车合同(类似型号纯电客车指5.9-6.1米),每份合同价值3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520万美元;其性质和复杂性与招标文件中所述的供应范围相似。
4.3 技术经验:
投标人应证明所提供的货物具有
(i)已投入生产至少3年,以及
(ii)在过去3年(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已售出至少400辆类似类型和规格的电动客车;和
(iii)已运营最少2年。
4.4 生产能力:投标人或制造商应证明其能够根据招标文件中的交付和完工时间表提供买方要求的货物类型、尺寸和数量。
4.5 历史财务业绩:提交过去3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如果投标人所在国法律没有要求,提交买方可接受的其他财务报表,以证明投标人当前财务状况的稳健性。至少,投标人上一年(2022年)的净资产应为正。
4.6 运营规模:根据投标人在过去3年(2020-2022年)内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合同收到的付款总额计算,最低平均年营业额为1.33亿元人民币或相当于1980万美元。
4.7 现金流能力:流动资产、信贷额度和其他足以满足现金流要求的资金的可用性或可获得性,现金流要求为330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490万美元。
5.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联系招标方(详见招标通知),获得更多信息并检查招标文件。
6.若要购买英文版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应:
写信至指定地址(详见招标通知)索取招标文件;
支付65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100美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以电汇/现金方式支付给指定收款人(详见招标通知);
文件将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发送(投标人支付快递费)。对于丢失或延迟投递,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书须在北京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10:00前,连同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声明,一齐递交至指定地址;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在选择出席的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开标。
8.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因准备投标而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本项目不适用于亚洲开发银行的国内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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