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26 浏览量:653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患者入院后须穿病员服,自带卫生用品,非必需品一律不准带入病房并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特殊病种患者的饮食须经医师决定,不得随意改动,未经医护人员的允许,不得随意带入其他食品。
三、在查房、治疗、检查时患者不得离开病室。为保证患者的安全,住院患者不得随便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擅自外出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本人负责。
四、患者不得擅自请院外医师会诊,不得在院外购药,凡在院外购买的药品,护士一律不予使用。特殊情况下,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传染患者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不得随意离开病室以防交叉感染。
六、爱护一切设备和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应按制度赔偿,节约水、电。不准在病区内晾晒衣服,不得使用自带电器。
七、住院患者根据病情留陪人,由护士长发给陪床证,只限一人陪床,陪人不得与患者同床,也不得占用空床,陪床证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他人。
八、为保证医疗工作顺利进行,要按时结账。患者及家属可网络每天查询费用使用情况,接到欠费通知单后要及时补缴住院押金,以免因费用不足延误治疗(急诊、危重患者除外)。
九、出院患者必须结清帐目,由病房值班护士核对后方可出院,未办妥出院手续者不得擅自离院。
十、患者住院期间,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请客、送礼,包括钱物。如有违规行为,可向院纪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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