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实验小学信息公开咨询指南学生休学手续办理

日期: 2023-07-25 浏览量:165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政策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教发〔2017〕4号

申请条件: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以申请休学。

办理材料: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申请表;

2.因病休学出具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

3.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提交休学申请→学校审核→学籍系统发起休学→主管行政部门核办

办理时限:休学材料齐全,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学校二楼教导处

办理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其他说明: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申请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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