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24 浏览量:303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严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预警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阜新市第十六中学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师生员工不得在教学楼走廊、楼道、台阶处集群停滞、拥挤、追逐、打闹。
二、各科任课教师必需在下课前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打闹、喧哗。
三、学校课间操活动以及学校各种集体活动结束和放学时间,年级组长、班主任教师应在所任班级的楼道组织维护学生上下楼秩序。
四、值班领导和教师,课间应对教学楼的楼道进行检查疏导,学生放学时应在学校门口维护师生出校秩序。
五、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按规定疏散路线出楼:
西侧楼梯: 七年一,九年一,八年一 (走西楼门)
中央西楼梯:七年二,九年三,九年二,八年三 ,八年二(南门)
中央东楼梯:七年三,九年四,八年四班,各办公室职工 (南门)
东侧楼梯:七年四, 九年五,八年五,各年组教师(走东门)
责任分工:
一楼: 洪涛(正门);韩福新(东门); 薄涛(西门)
二楼: 朱福昌 鲁红利
三楼: 刘艳国 陈 凌 牛志鹏
四楼: 裘艳红 邹甄非 崔衍霞
六、严禁任何人在楼栏杆上攀登、坐、站。不得在楼道中追赶、拥挤、打闹以及使用各种体育器材(足球、篮球等)和集群逗留。
七、应急处理措施:
1、若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全体班子成员均要在接到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指挥,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严防和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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