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市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

日期: 2021-10-27 浏览量:64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10月26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督察组组长刘始杰、副组长张丽华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吕志成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周鹏举主持。10月26日省督查组组长2M2A1129.jpg

刘始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以及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书记、省长担任省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并成立了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阜新市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把生态环保理念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要义和战略考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上来。10月26日督察会场全景2M2A1154.jpg

刘始杰要求,此次督察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重点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以及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当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大气、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情况,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进一步强化震慑,切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10月26日省督查组副组长2M2A1168.jpg

张丽华指出,督察组将按照边督察、边移交、边督办的原则,把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转交地方处理,阜新市要坚持边督边改,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察配合,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要强化信息公开,对于督察组移交的群众举报问题,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和格式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各类问题处置做到精准、科学、依法。 

市委书记吕志成汇报我市2018年以来生态环保工作情况,并就支持配合省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作表态发言。

市委书记吕志成2M2A1185.jpg

吕志成表示,阜新市将以这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狠抓问题整改,强力推动阜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合格答卷。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要全力支持配合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开展工作,主动做好组织协调、调阅材料、检查督导、后勤保障等各方面服务工作,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二要如实反映情况。坚决服从督察组的部署安排,客观准确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系统地向督察组作出报告。三要狠抓整改落实。对于省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健全案件处置机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坚决抓好整改。四要坚持举一反三。牢牢抓住这次契机,对全市环保工作进行一次更深入、更全面的梳理排查,清理历史欠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切实推动阜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长周鹏举2M2A108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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