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6-22 浏览量:522 来源: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编辑:机关党委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断完善政策奖励机制。一是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建设共性技术创新中心,对于建立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围绕产业技术需求,通过“揭榜挂帅”和“带土移植”等方式,重点攻克一批急需解决核心关键技术和引进高质量的人才和项目团队,对实施重大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立产学研联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对我市企业引进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设立科技成果专项给予资金支持。三是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补实施细则》,给予科技成果购买额或项目合作经费付款额20%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四是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绩效评价体系,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人员采取差异化的岗位评聘和考核评价标准。五是完善创新创业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人员,按照省政策规定,提高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和产业化指标在职称评定和考核中的权重。
“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发布高校院所科研成果2000余项,发布企业技术需求500多项,转化科技成果158项,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13.7亿元。在“十四五”规划中,对科技成果工作提出更高部署要求,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到2025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0项,累计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0亿元。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