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7-28 浏览量:888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3、负责全市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各类经济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协调查处跨县、区重大案件。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事故。

4、依法监督、管理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文化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的建设。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6、负责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8、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反恐怖工作,负责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及涉恐案件的侦察和调查处理。

9、负责本市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0、指导组织开展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预防、制止和惩治涉及危害保护区治理和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有关部门在保护区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全市保安队伍的管理、培训、指导、监督工作,管理保安市场。

13、按管理权限,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消防工作,对武警部门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

14、研究制定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全市公安外事工作,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

16、负责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和户籍管理工作。

17、组织实施来我市的各级领导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18、负责地方公安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以及查办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控告申诉等工作。

19、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20、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21、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和公安信息网络建设。

22、研究、制定、落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方案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督查工作。

2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公安局机关

2、阜新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3、阜新市公安局巡逻防爆支队

4、阜新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5、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

6、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公安分局

7、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

8、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9、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

10、阜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11、阜新市公安局矿区公安分局

12、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阜新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5004.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066.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2.0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887.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78.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90.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5%。主要是省公安厅拨付办案经费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748.0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7.66%。主要是基建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追加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788.61万元,降低3.58%,主要原因:基建经费收入大幅减少,预算公用经费压缩15%。

(二)支出总计59066.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824.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45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7.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5.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37万元。

2.项目支出16242.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5%。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和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115.37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一是办案业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长;三是基建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938.09万元。

主要是年末交警指挥中心大楼和太平交警大队办公楼未列决和拨入“三所”建设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903.97万元,降低23.53%,主要原因:预算收入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92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85.14万元,项目支出16143.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15.64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一是办案业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长;三是基建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7.8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12%。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928.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848.35万元,占89.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87万元,占4.69%;城乡社区支出357.42万元,占0.6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14.88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1960.59万元,占3.33%。其他支出29.36万元,占0.0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55.97万元,占0.94%。

1. 公共安全支出52848.3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7269.2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03.26万元,主要是主要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经费。

3)执法办案支出435.02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留置专区基建拨款。

4)其他公安支出4058.0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3.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基建拨款经费。

5)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382.8万元,主要是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基建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8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2.9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人数变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0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经费。

3)公益性岗位补贴1526.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经费。

4)死亡抚恤722.04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经费。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14.88万元,包括:

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414.88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960.5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960.5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调整缴费基数。

5.城乡社区支出357.42万元,具体包括:

城市建设支出357.42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经费。

6.其他支出29.36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29.36万元,主要是资本性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缉私经费。

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55.97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抗疫相关支出555.9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抗疫预算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3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0.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接待上下级公安机关、兄弟省(自治区)、市公安机关来阜工作以及协调部分市直机关发生的费用等,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3批次,114人,0.57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0.85万元,下降95.01%,主要原因是单位全年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无必要不安排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0.38万元,比上年增加34.73万元,增长3.88%,主要是增加公务车辆购置费用同时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225.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等,当年更新公务用车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4.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包括油费、修理费、车辆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4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8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82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963.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3.67万元,比上年增加1415.49万元,增长39.89%,主要原因是日常业务增多,组织“红蓝对抗”等演练活动,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3.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9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公安局共有车辆703辆(在账数),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66辆,执法执勤用车37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保障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涉及资金1077.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项目管理一般分为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两部分,分别由两个部门管理,财务人员不了解项目的进度,管理部门不了解预算执行情况,不便于发现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度之间不匹配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转变预算工作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的观念,也是各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项目负责人不仅要对项目成果负责也要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要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预算执行进度,共同做好预算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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