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22 浏览量:1654 来源: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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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16.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61.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2.02%。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1.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98%。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83.01万元,增长93.13%,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二)支出总计956.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1.7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4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14万元。
2.项目支出674.7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0.55%。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46.24万元,增长87.46%,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59.97万元。
主要是单位缺编运行及业务工作持续开展等原因形成的结转。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36.77万元,增长106.08%,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2万元,项目支出674.7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6.24万元,增长87.46%,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3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0.53%。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6.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88万元,占98.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4.56万元,占1.5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88万元,具体包括:
(1)抚恤116.04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其他优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4.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业务工作持续开展。
(2)退役安置65.8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4.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业务工作持续开展。
(3)退役军人管理事务365.03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拥军优属、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未完成结转部分本年继续支出开展工作。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01万元,主要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3.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业务工作持续开展。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4.5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4.56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未完成结转部分本年继续支出开展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无变化,主要是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是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3万元,比上年减少62.32万元,减少49.88%,主要原因是缺编运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2个,涉及资金674.7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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