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安办向社会公开全市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

日期: 2021-05-17 浏览量:251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按照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部署,自2020年起,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政策部署。

《阜新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参照省食安委印发的《辽宁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制定的,并征求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意见后,在全市进行印发。

《阜新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及有关要求。其中重点工作任务,包括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强化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提升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共治共享格局、深化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化风险监测和标准宣贯专项行动、深化农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深化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专项行动、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深化“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深化“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等十六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

《阜新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进行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力守护全市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阜新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公开,主要目的是让全社会了解当年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内容、将要开展那些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达到的效果等等,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让全社会参与到食品安全建设中来。

《阜新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正在向30家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各单位反馈意见后,形成《阜新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送至市委、市政府,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副组长、组长同意后,向全市印发,并在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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