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5 浏览量:624 来源: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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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有关法规。

  (八)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纪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本级和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市委直属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派出机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各个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市委、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中共辽宁省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xls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44.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17.52万元,占总收入的88.3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7.52万元。

  2.年初结转结余226.99万元,占总收入的11.67%。主要是项目结余221.16万元。

与去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34.49万元,增加20.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办案需要新入职21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880.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10万元,占总支出的80.2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0.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15万元。

  2.项目支出370.57万元,占总支出的19.71%。主要是业务支出。

与去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79.63万元,增加17.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办案需要新入职21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3.94万元

  主要是项目实施未完成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00万元,项目支出370.57万元。与去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79.63万元,增加17.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办案需要新入职21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4%。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0.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50万元,包括:

  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614.5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合计1401.50万元,项目支出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办案需要新入职21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8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28万元,主要是离退人员工资、取暖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退休1人,退休费用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78.7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78.74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办案需要新入职21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委巡察办因巡视乡镇本年购置车辆一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56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7.38万元。比上年增加27.38万元,主要是市委巡察办因巡视乡镇本年购置车辆一台等原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8万元。比上年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管理的强化管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9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阜新市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5万元,比2018年增加94.09万元,增加196.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办案数量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阜新市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阜新市纪委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阜新市纪委2019年未开展此项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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