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4 浏览量:774 来源: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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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我市以祖国和平统一和招商引资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管理台湾在野党、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中的实职安排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党与非党合作共事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合作共事中存在的问题。

6、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开展经济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参加经济建设。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加强联系,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重点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培养一批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各县、区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统战部和基层统战工作,协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工商联工作;代管市侨联工作;领导市社会主义学校工作;代管市台联、黄埔同学会阜新联络组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

10、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调查研究我市对台工作情况;提出开展对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归口管理涉台事务和有关促进“三通”工作;统筹协调对台事务性工作、各领域交流和两岸人员交往工作;协调开展对台经贸工作;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重点人物、重大事件的活动;了解掌握台湾形势和岛内动态,提出对策建议;联络台湾上层重点人物;处理涉台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11、负责我市统战干部和统战系统(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干部及重点人物的培训工作。

12、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中共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

第二部分   中共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中共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1.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86.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9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6.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44.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07%。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宗教事务费等。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单位,2019年财务开始独立,2019年决算按照新增单位填报,故无法与上年比较。

  (二)支出总计545.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1.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3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4万元,资本性支出0.79万元。

  2.项目支出74.2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61%。主要包括统战部业务经费、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业务支出。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单位,2019年财务开始独立,2019年决算按照新增单位填报,故无法与上年比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5.57万元。

  主要是跨年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因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单位,2019年财务开始独立,2019年决算按照新增单位填报,故无法与上年比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24万元,项目支出74.21万元。因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单位,2019年财务开始独立,2019年决算按照新增单位填报,故无法与上年比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42.1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5.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8.27万元,占8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5万元,占8.24%;住房保障支出22.24万元,占4.0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8.2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04.05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59万元,主要是统战部业务经费等支出。

  3)民族工作专项1.62万元,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支出。

  4)宗教事务10万元,主要是统战部业务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1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老干部工资、取暖费、特需费、遗属补助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3万元,主要是为退休人员补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2.2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2.24万元,主要是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车辆实际为3辆,8月份调剂出1辆,年末实际为2辆。2019年督查检查工作任务多,举办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等以及车辆购置时间长,保养维修次数较多。其中: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7万元。

  1.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待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3人,0.04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委统战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9年没有开展此项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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