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5-18 浏览量:588 来源:阜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民盟阜新委员会:
《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关注。
阜新位于辽宁省西北部,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年总辐射量为4400~5028MJ/m2,日照时间较长,属于Ⅱ类光照资源区,光照资源条件较好,具备开发光伏扶贫项目的资源条件,同时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阜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光伏产业,已经将其列入“十三五”规划和《阜新市能源产业发展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之中。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停止推进“先建先得”政策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18〕93号)要求,目前,我市重点做好占用年度建设指标的光伏项目储备工作,并积极推进不占用年度建设指标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待省光伏扶贫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后,我市将按照政策要求全力推动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阜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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