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8-03-30 浏览量:735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当前我国政务公开已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深刻认识到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务公开摆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组织建设。中心支行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一直潜心致力于组织机构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以党委书记、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为主任,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的机构设置。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下发的阜政办明电[2017]1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政务信息制度进行了梳理和改进,相继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和办法。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安排、部署、协调、指导中心支行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规章办法,督促检查政务公开进展情况。办公室主要负责与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接受社会公众、有关单位的问询以及对中心支行政务公开事项问询的组织工作。同时,明确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中心支行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着力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在全行上下形成了有人管、有人抓,早计划、早安排的局面,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阜新中支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公开了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的设置情况等信息,与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了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负责实施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承诺办理时间、审批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了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阜新中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座谈会、听证会、咨询会和设置触摸屏、播放宣传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发放政务公开工作手册、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对政务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5月15日,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组织办公室、外汇管理科、征信管理科、发洗钱与支付结算科、货币金银科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和行内青年志愿者20余人,组成宣传队伍参加了市政府在街心广场举办了“政务公开日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之后,连续两天在街心广场及本单位门前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活动。在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的宣传活动现场布放了印有人民银行业务内容的宣传展板,央行青年志愿者们身披志愿者绶带,现场向公众公开基层央行行政内容、普及传播金融知识,开展包含个人信息保护、假币识别、支付系统、反洗钱、反电信诈骗、个人征信等内容的金融知识宣传。连续两天的宣传活动共向社会公众发放金融知识宣传折页3000多份,发放印有宣传内容的纪念品2000余份,宣传现场解答社会公众相关问题500余人次,宣传成果十分显著。期间,阜新市常务副市长张成中同志亲自来到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人民币反假宣传展位前进行调研,并当场对人民银行的宣传活动做出肯定。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中心支行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等不予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中心支行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7年,中心支行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需努力开拓政务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有效性,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积极拓展两县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营造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与民互动、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2018年,中心支行将继续按照总、分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政务主动化,信息全面化,决策民主化,运行程序化,公开透明化,便民效率化,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拓宽群众参与渠道,着力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金融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示范点单位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人民银行良好形象。
第七部分:制定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行根据市政府下发的阜政办明电[2017]1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确定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点,并已全部落实。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成立了由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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