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0-17 浏览量:26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要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纲要》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要求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决定“三公开”。2017年5月24日,市委将“推行行政复议结果公开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结果公开制度”纳入年度改革要点,并要求按顶层设计贯彻落实,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辽依法发〔2017〕2号)关于“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结果‘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行行政复议审理进程网上公开制度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自2017年1月1日起,各单位办理的所有行政复议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进程一律公开。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进程查询专栏,对行政复议案件的案号、案件名称、办理状态等信息予以公开。行政复议机关要在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时,告知其可以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查询行政复议审理进程。同时,要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审理进程网上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部门法制机构或承担法制职责的内设机构具体负责。要高度重视,确定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进程网上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市法制办要强化对行政复议审理进程网上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评价,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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