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省政府对我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落实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05-05 浏览量:32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5〕42号

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5〕3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项考评指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2015年度省政府考核各市政府指标体系分为“5+2”模式,由经济建设、政治(政府自身)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发展、法制建设7个部分构成,共109项指标、264项考核要点、8810个考评节点。其中,涉及我市98项指标、232个考核要点、637个考评节点。对此,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省考评工作列为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要将各项指标、考核要点、节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把握要点,及时填报。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把握省考评要点、节点工作任务,认真分析研究所承担省考核指标的考评内容与考评办法,认真组织、积累相关证明材料,按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及时、科学、合理地填报各项数据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要熟练掌握省政府绩效管理系统的使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数据,对能够按时完成的指标,要在指标时间节点前2日内填报完毕;对不能按时完成的指标,要提前一周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绩效办汇报情况,并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填报实际完成情况。各责任部门在填报节点完成情况保存后,不得直接提交,要及时向市政府绩效办反馈,由市政府绩效办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统一向省政府提交。

三、实时在线考核,建立月通报制度。省政府将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实时在线考核,实行月调度、季排名、年终考核。同时,省政府绩效办将根据上报指标完成情况在考核节点或随机时点,对重要指标或存在质疑的指标进行现场核查。市政府绩效办将建立省指标月通报制度,对未完成指标节点及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市长、分管副市长反馈,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影响我市省考评成绩的部门,将在该部门年度考评总成绩中直接扣减相应分数。

四、科学分劈考评指标,做好县区考评工作。按照省考评工作要求,2015年我市对县区的考评指标将全面承接省政府对市政府的考核指标,同时将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及区域特色指标列入对县区的考评体系。各责任部门既是完成省考评指标任务的主体,同时肩负着对县区的考评职责。各责任部门要严肃对待县区考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参照省考评模式、细则,从县区实际出发,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分劈指标任务,设置考评办法,确定考评要点、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需要县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对县区开展半年、第三季度、年终考评。请各责任部门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2015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绩效考评单项指标表》,并于2015年5月6日前上报市政府绩效办。

 

附件:1.2015年度省政府对阜新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5年省考评指标相关工作人员统计表

              3.分劈对各县区政府绩效考评指标的说明

              4.2015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绩效考评单项指标表(样表)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5年度省政府对阜新市政府

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编号

三级指标

责任部门

改革发展

重点领域

改革

1

B1

重点改革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2

A26

简政放权

市编委办

3

A27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市编委办

4

A29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5

A32

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市工商局

6

A34

财政预算改革

市财政局

7

B2

预算绩效管理

市财政局

8

A35

金融改革创新

市服务业委

9

A36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市编委办

10

A37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市发展改革委

11

A73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市农委

12

A74

农垦改革

市农委

13

A75

林权改革

市林业局

法治建设

法治社会

14

A165

建设法治政府

市政府办

15

A151

法治宣传教育

市司法局

经济建设

稳定增长

16

A1

地区生产总值

市发展改革委

17

A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市服务业委

18

A3

外贸出口总额

市外经贸局

19

A5

居民消费价格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

结构优化

20

B3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21

A13

落实央企沪企在辽重大合作

市发展改革委

22

A14

落实民企在辽重大合作

市招商局

23

A16

优化投资结构

市发展改革委

24

A92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市外经贸局

25

A31

拓展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市财政局

26

A33

中小微企业培育

市经信委

27

A43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市质监局

28

A55

服务业发展

市服务业委

29

A58

生产性服务业分立

市地税局

30

A59

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

市服务业委

31

A60

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市服务业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编号

三级指标

责任部门

经济建设

结构优化

32

A61

构建服务三农综合平台

市供销社

33

A63

旅游业发展

市旅游局

34

A70

农业发展

市农委

35

A65

农田规划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

36

B4

农田水利建设

市水利局

37

A66

节水灌溉工程

市水利局

38

A68

农业标准化

市农委

39

A69

粮食生产与储备

市农委

40

A77

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市农委

41

A71

畜牧业标准化

市畜牧兽医局

42

A94

援疆援藏

市招商局

创新驱动

43

A39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市科技局

44

A40

知识产权管理

市科技局

45

A41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市科技局

46

A42

人才培养和引进

市人社局

社会建设

社会事业

47

A6

就业人数与失业率

市人社局

48

A133

就业创业

市人社局

49

A134

提供创业贷款

市妇联

50

A136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市人社局

51

A137

低保和五保提标

市民政局

52

A138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市住建委

53

A139

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市教育局

54

A140

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市卫生计生委

55

A141

健全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制度

市民政局

56

A142

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

57

A143

关爱老人健康工程

市民政局

58

B5

高龄津贴发放

市民政局

59

A144

落实助残项目

市残联

60

A152

加强信访工作

市信访局

61

A153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市民政局

62

A159

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市民政局

63

A161

加强国防工作

阜新军分区

64

A163

人防工程建设

市人防办

65

A80

农村公路维修改造

市交通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编号

三级指标

责任部门

社会建设

社会事业

66

A81

村内道路建设

市财政局

67

A8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市水利局

68

A84

农村扶贫

市扶贫办

69

B6

农村卫生厕所建设

市卫生计生委

70

B7

实行居民阶梯水气价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

社会治理

71

A108

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市公安局

72

A154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市公安局

73

A155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74

A115

加强食品安全

市食药监局、市畜牧兽医局

75

A156

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市食药监局、市编委办

76

A157

加强安全生产

市安监局

77

A158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市民委

文化建设

文化事业

78

A146

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市文广新局

79

A147

“书香辽宁”建设

市文广新局

文化产业

80

A148

文化产业发展

市文广新局

81

A149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市文广新局

82

A150

体育事业发展

市体育局

生态文明

建设

碧水工程

83

A116

碧水工程

市环保局、市凌河局

84

A114

饮水质量

市水利局

85

A117

乡镇污水处理

市环保局

86

A118

细河治理工程

市凌河局

蓝天工程

87

A126

蓝天工程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青山工程

88

A123

青山工程

市林业局

89

A125

矿区生态和地质环境综合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

生态工程

90

A124

草原沙化治理

市畜牧兽医局

91

B8

生态县乡村建设

市环保局

92

A129

“气化辽宁”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93

B9

危险废物处置

市环保局

资源节约

94

A111

集约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

95

B10

水资源管理

市水利局

政治建设

自身建设

96

A166

建设服务政府

市政府办

97

A167

建设诚信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

98

A169

建设责任政府

市政府办


附件2

2015年省考评工作相关人员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分管绩效考评工作领导


联系电话


省绩效考评系统管理填报人信息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真电话


QQ号码


省考评指标相关责任人信息

序号

三级指标名称

考核要点

责任人

分管领导


可自行增删行














    注:此表请于4月30日前报市政府绩效办(市政府办公楼236室),联系人:毛德新;联系电话:2194099;传真:2812600,并将电子版传到邮箱jxb201@163.com。


附件3

 

分劈对各县区政府绩效考评指标的说明

 

1.设定指标。依据省政府考核市政府指标、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确定对县区的考评指标。可由市级直接承担或由市级直接体现数据的指标,可不作为考评县区的指标(需提出书面说明)。

2.设定目标值。依据省指标目标值分劈对县区的指标任务(其中市委、市政府已下文明确各县区指标任务的,要依据相关文件执行)。此外,对省未明确指标任务的,也要明确目标值或达成标准,可依据《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市下达任务数分劈对县区的指标任务。

3.设定时间节点。按照省政府对市政府考评的各项指标时间节点,制定对县区考评的时间节点,提出半年、三季度、年终三个时间节点工作完成标准或完成值,并对相应节点内工作任务视重要程度赋分值权重。对不宜分时间节点的个别指标,可参照省考评办法,将考评时间节点确定为全年。

4.设定计分方法。原则上对县区指标的计分方法要与省考评计分方法达到一致。设定计分方法要避免各县区得分趋同,拉不开档次。

 


附件4

 

2015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绩效考评

单项指标表(样表)

 

(填写前请注意:务必填写半年、第三季度考评办法,否则此表无效)

 

第1条:(若有多条指标请递增编写序号)

u 指标名称:在此补充内容(可参照省考评指标名称)

u 考评部门:在此补充内容(填报本部门名称即可)

u 考评对象:在此补充内容(被考评县区名称)

u 计分方法:在此补充内容(采用的计分方法)

u 考评办法:(按省考评设置的分值进行计分)

半  年:在此补充内容

第三季度:在此补充内容

全  年:在此补充内容

u 指标考评依据:(主要指省考评指标、《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

u 部门主要领导:

u 联系人姓名:(必填,为该指标的具体设计人或此项工作长期联系人)

u 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必填)

u 部门联系人手机号码:(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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